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十九条 供热用热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面积、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供热主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和供热企业主动服务,采取多种措施,满足用户的合理用热需求。
究竟是谁在其中作梗?使得公正、公平变成了偏向利益的天平?
广大业主正常的供暖需求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主持正义?
如文中所言“社区扬言……”,这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群众的分化?作为一个基层的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部分特权人员服务?这是要讲社区推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