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摩托司机醉驾与货车相撞 差点被卷入车底险丢命汽车醉驾伤行人,摩托车醉驾就对自己很危险了。司机还没带安全帽,简直是不作就不会死……11日,烟台幸福南路西段丰达加油站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货车相撞事故,摩托车司机因为醉酒开车险丢性命。经过酒精检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待摩托车司机伤愈后,警方将以危险驾驶罪对其立案侦查,司机贺某将被处以拘役的处罚。当日下午2点20分,烟台市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幸福南路丰达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事故,一辆摩托车与货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在丰达加油站东侧路口,一辆由东向南左转的货车与一辆沿幸福南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民警观察发现,现场路况、视线很好,两车怎么就撞到一起了呢?从货车驾驶员李某处询问得知,摩托车司机有酒驾嫌疑,已被救护车拉走。民警迅速赶到开发区医院,看到了浑身是伤的驾驶员贺某。急诊大夫表示,驾驶员右大臂骨折、头部和身体多处挫伤,好在就医及时目前无生命危险。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呼吸测试,测试结果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8毫克,已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80毫克。民警随后请护士依法采集了血液样本送法医检测。14日,法医检测结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是161毫克,同样超过了醉驾标准。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也多年未年检、无保险。当天中午,司机在开发区与朋友喝完酒后不听劝阻,驾驶摩托车返回时与左转的货车发生事故。民警表示,虽然是直行车辆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无证、醉酒驾驶,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以危险驾驶罪对贺某立案侦查,贺某伤愈后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幸亏货车司机刹车及时,不然摩托车司机很有可能被卷入车底。司机还没戴头盔,险些就丢了性命。”民警表示。烟台市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提示广大驾驶员,天气渐暖,骑摩托车出行的市民增多,切勿饮酒后驾驶车辆,摩托车一但发生与其他车辆碰撞对驾驶员的伤害往往是致命的,请广大市民珍惜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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