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采用无中生有、捏造、假设等违规违法手段,扣罚农民工工资数百万元,逼得农民工无法生活、生存!
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向西三百米云峰佳苑(承建商: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廖小红13127073666 经理:孙永福18563817187 )采用无中生有、捏造、假设等违规违法手段,扣罚农民工工资数百万元,逼得农民工无法生活、生存!
我们是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的农民工。
入驻工地讨要血汗钱代班班长:任山林、朱平召。
入驻工地讨要血汗钱,木工组任组长尹江涛、张辉、田仁强、王光辉、刘建。
入驻工地工人代表:高发18751772299
一、怀着对山东老区人民的热爱,从江苏到山东莱州认真负责干工程。
我们从电视《沂蒙颂》、《打台儿庄》和反映沂蒙山、太行山等老区的山东人民那种对人、对革命的朴实的感情和对革命事业的忠贞,全国人民对山东人有一种崇敬、尊敬的热爱,对山东大哥那种朴实的待人有一种信任感、亲切感。
可是自从我们给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廖小红13127073666 经理:孙永福18563817187 )干活的几个月里,对他们有了了解,他们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损害了山东人的朴实形象。他们的坑农民工血汗钱,赖我们的工钱,把我们逼得无法生活,无法生存,逼得我们妻离子散,流落他乡。
二、我工班组入驻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地施工工程情况。
2016年底,我们按施工合同完成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间,我们完成施工量款近200万元。甲方(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仅支付工程款120万元,余下20多个工人工资五十万元和剩余工程款至今未付。为了抵赖工人工资五十万元和剩余工程款,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用了无中生有、捏造、假设、暂估价等违规、违法手段扣罚农民工工资六十余万元,致使我们干了半年活,不但一分钱没有拿到,还污蔑我们施工队倒欠他们24万元。
三、用事实说明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我们的迫害。
1、为了赖我们农民工工钱,想了个“毒点子”,单方面提前解除我们的施工合同。
我们江苏人抱着对山东老区亲人的感情入驻莱州文峰路街道南十里村云峰佳苑小区建筑工地。虽然此工程是小产权房,但我们一直将工程作为国家样板工程施工,在施工中我们按图纸、按标号认真负责为他们施工。
在施工中有甲方公司入驻工地的工程监理随时检查,对施工质量均得到工程监理的认可、赞扬,我们木工组得到了他们的赞许。
我们这么好的施工质量进度,并没有得到他们公司别有用心人的关注,他们为了赖取我们的工程款和五十万元的工人工资,竞采用了卑劣的手段,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将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强加在我们身上。
2、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廖小红殴打工人代表高发致伤。
工人代表高发为了维护工人利益,向廖小红声讨工人工资和应得工程款,廖小红不但不给,还殴打工人代表高发,同时并有威胁、恐吓言语:“我就是不给你钱了,你能怎么我,你也不看看你在谁的地盘上,这是在山东,不是你们江苏,你要知趣点!”高发被打伤,只有报警。
3、为了赖取工人工资五十万元和部分工程款,该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廖小红,不顾农民工死活,采用违法违规手段胡乱以各种名义乱罚乱扣655800元。
他们有了赖帐的指导思想,经过筹划,2017年4月5日出居然自作自画有板有眼的写了一份《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高发班组未完成及扣罚款总计》。
注:明明是廖小红公司想赖20多个农民工五十万元工资和部分工程款,主动提前单方面毁约,撕毁合同,却恶人先告状,说我们未完成工程扣罚我们工人工资。
以建筑工程施工准则驳斥他们的无中生有、假设、捏造事实的胡言乱语,乱扣罚以达到他们赖取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的恶毒用意及手段。
1、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称二次结构未完成按10元每建筑平方计算外加20%管理费计算21317.39平方×10元/平方×(1+20%)=255808.70元。
(1)是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提前毁约,解除施工合同,致我方无法施工,首先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责任。
(2)按工程施工标准,二次结构继续完成每平方最多只需4元,但他们将4元无施工原则增加到10元,此举损害了工人利益。
(3)工程的管理费是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向上级交纳的管理费,我们农民工是来干活挣钱的,我们交什么管理费,而且上缴费用是20%,这不是喝我们工人血吗?
2、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称质量修补人工费每栋楼按30000元计算,外加20%管理费,即30000元×5×(1+20%)=180000元。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我们的施工质量,每道工序均由工地监理检查通过验收,工程质量根本不需要修补人工费。此条完全是他们筹划好的胡乱胡说的乱扣罚,目的是想赖我们的20多人的工人工资五十万元,此条还说要扣20%管理费,这完全是违规为他们赖帐找借口。
3、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称质量修补材料费合计暂估价为20000元(顶棚找平另计)此条是别有用心想赖账,我们施工随时检验合格,不需修补材料费,这20000元是强加我们头上。
4、材料人为损失及保管不当合计扣款暂估120000元。
此条是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强加之条。因为材料是由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开发商提供并派专人发放管理,我们用多少领多少。
再说材料在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施工中也并未造成损失,保管是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派员管理,工人只管干活,可见此条是为了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想赖帐编出来的瞎话。
5、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称工程过程中罚款暂估30000元。
在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施工中有工程监理监督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又哪有工程罚款暂估30000元之说?
6、烟台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更是胡说八道,材料随意浪费暂定50000元。
我们在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施工中,将施工材料当成是自家工程,我们一直节约使用,对施工材料根本不存在浪费。但他们别有用心的赖我们农民工工资钱,说随意浪费暂定50000元。
他们的这些赖帐行为,明眼人一看便知他们赖帐的用心。
另外,还有两条扣罚但金额未说明,我们在此也不一一列举。
综上所述:承接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的烟台市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但赖我们木工的农民工工资钱和部分工程款,还对泥瓦工的工长 罗义殴打、致伤。因为他们还欠人家泥瓦工工人的工资、工程款。
我们用事实已说明他们公司的诚信、诚实,是不值一提的。
他们损害农民工的利益,赖20多农民工的五十万元血汗钱,他们能心安吗?良心上说得过去吗?
以他们赖帐的说法,我们农民工还欠他们公司20多万元。
还不成了天大的笑话,我们这些农民工舍家抛业去山东莱州打工挣血汗钱,我们顶烈日,冒严寒,辛苦的干了半年,不但没挣到钱,而且吃是自己的,倒还欠他们公司钱,照这样的说法,我们回家还要卖地、卖粮食给他们山东的公司。
这样的话,还是人话吗?
这样的事,还是人做的事吗?
通过这样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我们对山东人有看法,山东人再也不是我们心目中的朴实、善良的山东人了。
我们要求:
一、承接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的烟台市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归还我们的血汗工钱五十万元。
二、承接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云峰佳苑工程的烟台市红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归还我们应得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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