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出租车,老百姓喜欢叫“黑出租”、“黑租子”、“小红灯”,是由于私家车的出现及网约车的普及而遍及城市大小街道的私家出租车,由于其无处不在、可以讲价等优势特别受到一些图方便、不需要发票乘客的欢迎而屡禁不绝;但也由于其不受运管部门监管、处于法规监督之外、与正规出租车争夺市场而备受诟病。总之,一直以来对对于私家车营运问题总是管一阵好一阵、松一阵乱一阵、管管放放无所适从,或者叫“管也不是、放也不是”的两难境地。
其实,对“黑出租”的管理考验的正是管理者的管理理念、管理能力与市场需求的一种冲突。一方面,出租车许可管理是一种旧式的封闭式的管理,“网约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突破了“许可管理”的窠臼,变为登记管理,那么“黑出租”就更加向前迈出一步,逼迫管理者不得不思考依法管理的途径。因为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私家车只要不违反《道路运输交通法》、《价格法》、《合同法》等等法规,不明显违背管理部门的规章,在道路上依法依规行驶,任何部门和人员都无权干涉驾、乘人员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管理者没有法律依据拦下所有私家车来指证违法者,而这种做法却是法律所禁止的,也就无从对私家车载客行为实施强制管理。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目前鼓励和提倡的“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口号,却从观念意识上对于私家车载客是一种明显的倡导。
所以,对于私家车载客行为,还是要依法管理,对于涉及驾乘人员相互关系、权利义务、价格规范、侵权责任、事故赔偿等等,在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明晰,并明确其可操作性,预防发生在私家车载客方面的刑事案件,才是管理部门应该认真研究和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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