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对所有母亲来说,看到孩子健康出生的一瞬间,不论怀孕期间受再大的苦也都全部释然。
我是一个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患者,了解这种病的人应该都知道,怀个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当确定怀孕的那个瞬间,不知道是有多么激动!像所有初当母亲的人一样,甚至更为小心,经过多方考虑,决定去烟台山医院生产。多囊带孩子不易,要一直打黄体酮针保胎,打到三个月,屁股上全是硬块,吃那些保胎药就更不用说了,就这样,小心翼翼,怀孕期间每次检查从不敢漏掉,好在胎儿一切正常,肉体上的痛苦都是值得的!从开始的每三个月一检查,到后期每一个月、每两周、每一周......烟台山医院产科主任每次检查各种指标都告知一切正常,血压正常,血糖正常,胎心正常,生长指标正常,我沉浸在要当妈妈的喜悦之中,准备着各种婴儿用品。
39+1周的时候,正好到了每一周体检的时间,期间去了厕所,见红了,我知道大概宝宝要出生了,正好也在医院,就没有慌张,生产包也都是准备好的,老公回家拿了包,通知了双方父母也都时刻准备着,我们俩都是独生子女,六双眼睛都在盼望着这个得之不易的小生命的到来!
这期间还算顺利,我怀孕期间体重增长正常,一共增重20斤,在产房时还做了一个b超,告诉我胎儿大小正常,可以进行顺产。然后阵痛、分娩......我听到了小生命的啼哭,完成了做妈妈的梦想!我问医生:“是男孩还是女孩?”“......”可是没人回答我!我也没多想,然后出了产房,看到门口的亲人,怎么表情有点严肃?由于身体虚弱,期间还晕了一次,当我醒来的时候才知道,孩子8斤6两!做检查的时候怎么没有人告诉我孩子这么大?本来也无关紧要,但是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孩子胳膊受伤了!!!臂丛神经损伤,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个名词,也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当时医生只是说,把孩子胳膊抻了,造成了麻痹,过几天也许就好了,注意保暖。在我家人的再三追问下,才告诉我们是臂丛神经损伤,俗称——产瘫!(在分娩过程中胎儿的臂丛神经因受到头肩分离暴力作用而发生的牵拉性损伤!)当初在医院做B超时,医生一直说孩子发育各种指标正常,生下来却有8斤6两,因此助产士在接生时完全没预料到这是一个巨大婴儿,更没预见到肩难产,由于孩子肩膀出不来,助产士盲目硬压硬拽,最后致使宝宝手臂神经损伤。
这个结果犹如晴天霹雳!感觉天都要塌了!看着邻床们兴高采烈着迎接着一个个新的生命,而我们全家却笼罩在痛苦的阴影里,我连死的心都有了,觉得对不起孩子,终日以泪洗面。孩子本来在妈妈的肚子里健健康康的发育,出生后却被人生生拽成了一个终身残疾,当时住在烟台山医院的病房里,每天听着养正小学上课下课的铃声,都不敢想以后我的孩子该怎么面对他的人生。
最可恨的是,医院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孩子出生后的几天里,医务科相关领导一直未露面,也不说怎么解决,在我们家属的再三要求下,才请了医生过来会诊,也只是来看了两眼,一点实际方案都没有!人家的孩子两只小手四处挥动,我的孩子却像个独臂人,只有一只手能动。正常顺产的人两三天都可以出院,我却有家而不能回,只能在医院里坐完月子,护士每天过来催促出院,又不拿出解决方案,难道我就该接受这样的命运?没办法,我们自己抱着孩子去毓璜顶医院找专家看,又经过多方打听,得知上海华山医院治疗产瘫的水平在国内算是首屈一指的,后来和烟台山协商,先去上海给孩子看病!我拖着虚弱的身体,和家人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上海。
每半年去一次上海,回来找医院报销费用,慢慢的,医院态度变了,不再给报销,而是逼我们做鉴定,找医调委调解,且协议里明确说明,不允许我们向媒体,网络等平台批露相关信息。
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可真正打起官司来,才知道民告官的路途有多么的艰难!医疗官司最重要的就是鉴定,鉴定这条看似公平的路,走起来却是最难的,烟台的各家鉴定所,医调委不知跑了多少次,材料摞了一大堆,想找医调委调解,人家却不接烟台山的案子,事后得知烟台山有部分费用没交,所以人家不接。医调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卫生局下属的一个单位,由一部分医务工作者和法务工作者共同组成,虽说跟医院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同属一个系统,自己人给自己人当裁判,难免无法保证公正性!在听取了业内人士的建议后,我们决定提起诉讼,毕竟司法还是能相对公正一些!
我将烟台山医院告上了法庭,庭上,烟台山医院代理律师一再强调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说任何B超、检查都有误差,这是不可避免的。难道我去医院生孩子,出了任何事都是我的责任,医院却可以跟个旁观者一样置身事外?住院费手术费你收没收?在享受了权利后却没有尽到你应尽的义务,还敢说没任何责任,这一点着实可笑!生产期间手术室外有家属,有问题为什么不和家属商量,不让家属签字,让疼得死去活来的产妇签字,是几个意思?是不是藉着产妇神情恍惚,无暇顾及,你就可以来规避风险,逃避责任了?B超做了N次,每次都没发现巨大儿,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机器有毛病还是医生有毛病?为什么其他医院的B超就没有这么大的误差?接生的时候发现孩子太大,为什么不改为刨腹产而执意选择顺产?作为医生,你们尽职尽责了吗?对于医院来说只是一场小事故,损失的仅仅是一点赔偿款,没有任何人会在乎,但对于我们来说,对于孩子来说损失的却是整个人生和将来!
从怀孕开始,烟台山医院的各种讲座就一直在灌输顺产的诸多好处,潜移默化下,正常人都会优先选择顺产,但是对其中的风险却只字不提。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无限的放大优点忽略缺点,医院之举明显有误导之嫌!对于普通患者和家属来说,最大的期盼不就是保证母子平安吗?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完结,满不满意对我来说已经是过去时,把这事情的经过写出来不是要寻求网友的打抱不平或者怎样,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是非对错自有分辨,这个事情就算是结束了。还好现在孩子很坚强,也很乐观,我也会尽我所能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快快乐乐的长大!虽然在肢体上不如正常的孩子,但是全家的爱会弥补一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孩子给我们带来无尽欢乐,我们也将会一直幸福下去!!
判决书里有一段比较有内涵的话,节选给大家看看:
“在现代中国医疗条件下,凡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女性,尤其是孕妇,一般均知道或应当知道有经阴道分娩或刨宫产终止妊娠两种分娩方式,对此,原告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无例外,其体重偏胖,胎儿出生有“巨大儿”可能,这一因素也是导致原告臂丛神经损伤损害后果的重要原因,故应减轻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知道芝罘区法院的审判员从哪里得到的结论,产妇体重偏胖,胎儿就有“巨大儿”可能?请问科学依据在哪?连专业医生在专业设备的辅助下都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你让一个非医学专业的普通女性怎样去识别?医院几十次错误的B超报告,欺骗了患者,难道就不是导致孩子臂丛神经损伤损害的重要原因?体重偏胖也能算是过错吗?真是应了那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本人对于芝罘区人民法院的审理水平不做任何评论!!
最后说一句,整个事件的始末估计很多业内人士都了解,我也不想对孩子的将来造成什么影响,请不要暴露隐私,谢谢!!以上所说全部属实,如果存在造谣,诽谤等情节,本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