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售不租、买了还要收车位管理费等小区停车位问题,造成的小区停车位问题愈演愈烈,业主与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一起看看近期烟台发生的停车位之争!
烟台停车位之争,愈演愈烈
只售不租现象在烟台屡见不鲜,从大牌万字开头的开发商到本地开发商,都有这种情况存在。在买了车位/车库后,物业仍然要收取车位管理费,这种情况也是愈演愈烈,看看下面这些事!
事件一
天籁花园车位只售不租,业主单手折断挡车杆
今年2月份,天籁花园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就引起了众多业主的不满。一业主一怒之下,折断挡车杆。目前,业主正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改变这样的状态。
此外,有网友发映,伴山壹号也是只售不租,很多业主只好将车停在外面。
事件二
黄海小区某业主,因停车位问题,割腕宣誓
“黄海小区未征询业主,也没有经过财务公示的情况下,联合向全体业主发出小区停车收费通知。之后收取了众多业主的费用,将现有车位划分给交钱业主并装订了车牌。”发帖网友说。
众多业主纷纷维权,一业主洒血管委门前,要个说法。
事件三
海悦花园因车位管理费,百名业主堵门
无独有偶,海悦花园在7月中旬的时候,也遇到了物业突然间下通知要求收取车位管理费,不交车位管理费不准进小区,遭到百名业主围堵。
后在多方的协调和业主的努力之下,物业最终做出妥协,维持以前的状态。
停车位只租不售违规,却无监管
随着烟台的房价的飞涨,烟台的车位价格也越来越贵,一个车位动辄10万有余,有些高档社区甚至高达20万,越来越多的业主选择租车位,满足自己的停车需求。 但是开发商着急回笼资金,且很多开发商已将车位划入公摊面积,因此售卖对于开发商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因此开发商多倾向只售不租。这就使得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
在最新的《山东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在《物权法》中指出:露天停车位属于业主公共所有不得买卖,电梯广告、单元大厅广告、小区所有广告赚取的费用都归小区业主所有。
虽然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是却无监管部门和投诉电话。网友说:这一规定就如公积金规定一般,有规定无监管,投诉之后也不了了之。没有监控的法律法规又有什么用呢?
收取停车管理费是否合规
对于车位管理费,在7月1日开始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中有明确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下是烟台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
前期物业室内车位停车服务费标准的基准收费标准为30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前期物业室外车位(“规划车位”)停车服务费标准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1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也就是说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是合规的!但是收多少钱是由业主大会说的算的。
其他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车位未停放机动车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遇到此类问题,如何解决
对于目前缺少监管的情况之下,遇到只租不售或者突然间收取停车管理费的事情怎么办呢?
第一步:先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做出了很多说明。
第二步:在业主大会上,经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有权力解聘现有物业。并且包括电梯广告等收入属于全部业主,要公开账目。
第三步: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归还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利,可由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协调,协调无果可至法院进行上诉。
第七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拒绝。
第九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在2016年,凤凰小区原物业突然收取停车管理费,引起众人不满。在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后,业主委员会解聘了原物业,后选聘新物业。
今年7月份,哈市四季芳洲业委会起诉物业胜诉, 地下百余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该小区,根据规划图纸,本应用于会所、物业用房、老年活动中心、幼儿活动中心等多处公共用房均被侵占、荒废、挪用、出租,按人防工程报批的地下车库也被非法出租、出售。引起众多业主不满,终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庭。
关于停车位的三大难题,请做出解答
一、地下停车位有很多属于人防报批工程,这些停车位是禁止出售的,但烟台各小区地下车位基本为全出售,问:在哪里可以看到自己小区地下车位属不属于人防工程?规划局网站还是相关部门呢?
二、很多停车位是没有产权的,这些没有产权的车位出售是否合规合法?
三、怎么界定停车位在不在公摊范围之内?如果已算在公摊之内,再次向业主出售,岂不是收取业主双份的钱?现在在购房合同上,很难有开发商将公摊范围标注清楚,只是在补充协议上写个概数,是不是应该将公摊范围在购房合同标注清楚,让业主明白哪些是公共区域呢?
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的觉醒,业主对小区内停车位的维权事件将会越来越多,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可以尽快的出台监管政策,明确管理部门,对三大问题作出解答,别让老百姓的每一次维权,都变的这么难!
本帖最后由 烟小哥 于 2018-7-30 16: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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