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4月2日上午9时,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聂作坤——这位曾经的副市长、公安局长,身着黑色夹克、白色衬衣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与以往敢想敢干、神采飞扬的他有些不同,这个留着黑色平头的男人神情落寞,在旁听人群的注目下走上了被告席。人们不无感慨他的“轰然倒下”,起步于民办教师、仕途始于公安基层,历经层层选拔被拔擢至省厅……这样的人生阅历并未成为他官场“筹码”,或许他从未想过,距他曾主政的烟台公安局700多公里的菏泽,他的一切过往将黯然失色。
今天,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烟台市公安局委员会原书记、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聂作坤
人物履历
1983.12—1985.10,山东省昌邑县太堡庄乡新河头联中民办教师(计算连续工龄);
1985.10—1989.07,山东省昌邑县公安局岞山派出所民警;
1989.07—1990.09,山东省昌邑县北孟派出所副政治指导员;
1990.09—1994.09,山东省昌邑县北孟派出所所长;
1994.09—1998.05,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副局级侦查员、饮马派出所所长;
1998.05—1998.11,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区分局局长;
1998.11—2000.07,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政治委员(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政法专业在职学习);
2000.07—2001.07,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局长;
2001.07—2003.03,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03—2006.04,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享受副县级待遇)(2004.03—2006.01,在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6.04—2007.01,山东省安丘市副县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1—2010.07,山东省寿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10—2008.06,在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07—2016.09,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2009.06—2012.06,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6.09—2017.03,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7.03—2018.09,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