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地块就出让公告原文进行了调整:
1、宗地竞买保证金须以跨境人民币或美元方式缴纳,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之前的公告为:以跨境人民币方式缴纳)
2、宗地竞得人(或其关联单位)须在网上挂牌出让审查期内与芝罘区政府签订产业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该宗地竞得人(或其关联单位)须在竞得F地块2年内,在幸福新城投资建设并自持运营不少于100亩的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并于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交纳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产业保证金,待产业项目投资满1亿元人民币时由区政府全额返还。产业定位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医疗康养产业、高端教育及产业、产业金融聚集区。上述协议在审查期结束前与区政府签署并在出让时一并公示。(之前的公告为:在出让公告发布前由区政府签署并在出让时一并公示,同时增加了关联单位)
3、将竞买须知原文第十条调整为: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格仅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其它任何费用。宗地竞买保证金须以跨境人民币或美元缴纳,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剩余出让价款(含溢价部分)仍须跨境人民币或美元缴纳。
F地块,为幸福十二村旧村原址,东至规划路、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北至福源路,出让面积77681平方米(含部分拟划拨使用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居住兼容商业、商务,容积率≤2.05且>1.7,规划建筑面积≤15.94万平方米且>13.21万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竞买保证金跨境人民币61860万元或者美元8970万元,出让起始总价61860万元,起始楼面价3881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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