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在时隔四个月后,还是凌晨一时许,同一组民警,同一拨当事人,同样是车坏了,同样是无证+毒驾,同样携带管制刀具。再次被民警查处。(4月1日1时20分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携带管制刀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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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1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勤务期间,在巡逻至辖区威青高速131km处青岛方向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轮胎爆胎后仍在行驶,执勤民警立即通过警笛和喊话器让其停靠在应急车道,民警上前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又是你们两个开的车,她有驾驶证吗就开车?”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男子张某含糊其辞,声称还是去青岛讨账,上次被拘留真是够丢人的,执勤民警立即对其两人进行控制,并口头传唤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在对其驾驶车辆进一步检查中发现管制刀具一把、以及其吸食毒品用的软管,女子张某辩称是以前放在车上的,带回大队后,民警对张姓男子进行毒品检验,测试结果呈阳性,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男子张某低下了头,承认二人近期吸食过毒品并都驾驶过该机动车,女子张某承认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违法事实。同样的情况,这已经是两人第二次被民警查处。
民警对男子张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员张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15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毒驾的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被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女子张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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