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芝罘区卫计监督所根据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得到线索,一厂家购置的84消毒液贴的竟是纸质临时标签,芝罘卫监出动查处,顺利完结一起无证生产经营消毒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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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芝罘区卫计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督导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现芝罘区某些企业购置的用于厂区消毒的84消毒液,外观标签是纸质临时打印粘贴上去的,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于是,监督人员按照84消毒液纸质标签标识的地址找到烟台市芝罘某有限公司,经现场核实情况得知在售的贴有纸质临时标签的84消毒液,是由该公司将购置的次氯酸钠原液自行加工分装制成的。
该公司负责人无法出示在售84消毒液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交代他看到前段时间疫情防控期间消毒剂非常紧缺,销路非常好,自己手里也有化工产品企业的资源,于是,他从某化工企业购进一批次氯酸钠原料,自行加工制成消毒剂进行销售。
芝罘区卫计监督所提醒,任何企业不管以何种形式生产销售消毒产品都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由于该公司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84消毒液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给予行政处罚。
在此,芝罘卫监在此提醒市民,在选购消毒剂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认真查看产品小包装上的标签。在标签上有卫生许可证号、有效成份、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地址、有效期等。二要看使用说明。不同的消毒剂有不同的用途,杀灭的病毒细菌不一样,购买时要按照自己所需去购买。三要防止把消毒剂当药品使用。有不良商家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故意夸大消毒产品的功效,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诱导顾客购买。四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各类消毒产品,发现问题及时积极提供线索。若发现违法生产酒精、消毒液等消毒产品或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的行为,可通过拨打0535-6636950或12345市民热线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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