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0月19日晚我就在找各个部门解决。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解决。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电梯不允许加装电梯卡。昨天因为这个问题我被困楼下四个小时,滴水未尽,洗手间不能上。警察出警三次。第一次所谓的物业公司过来,我要求看工作证,这个女人,拿着一个小牌子拴在手机上告诉我,我就不给你看。后来还大声喊我。后来因为民众围的太多,警察把我们骗到派出所要让我们跟所谓物业调节,结果我们等了20分钟也没有所谓的物业来派出所。随后我们回去依然上不去楼。在楼下叫了外卖,在楼下大门口站着吃完。警察二次出警,我同样要求那位所谓的物业公司经理出示工作证,她没有。并让警察告诉我我没有权看她的工作证。全程警察都在偏袒物业。我要求看民警的警员证开始警察同意,后来大声喊我,我没有权看他的警员证。国家的明文规定,警察穿便衣办案时,要主动出示警员证,穿警服的时候出警可以不主动出示,但是如果对方要求,就要出示警员证。最后这件事也没有解决,他们就已有别的案件为借口而走了。我回不去家,只能在楼下叫了外卖,随后我又报警。第三次出警时。警察告诉我每次回家都要跟物业说,让物业打卡我才能上楼。我门楼下的保安晚上10点就下班了。而且我并不知道有物业公司,也不知道所谓的物业是干嘛的。也不清楚物业在什么地方。然后警察让我打电话给物业才能回家。我不知道物业电话。我为什么回自己家要跟物业报备。我为什么没有自主回家的权利。为什么警察知道加装刷卡器犯法,不勒令让他们拆除?20日下午我打公安纪检投诉电话吧得到的明确答复是,我因为这件事,永远有拨打110寻求帮助的权利。我依然是这个问题报警,结果警察过来直接告诉我管不了,不管。而且态度恶劣的威胁我要是再打110就对我进行行政处罚。我留有所有的影音证据随时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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