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各大媒体轮番报道过位于烟台市莱山区的这个小区-金地格林世界。楼顶违建,直接混凝土在楼顶又起了一层,不仅如此,一楼直接深挖,导致一楼地面塌陷。
由此,本小区多数受影响业主便以影响楼体结构为理由,要求金地格林地产以及金地格林物业进行恢复,但是金地公司总是以物业无执法权拒绝制止。
关于以上情况,业主有话说…
当初签订的物业合同中明确写明:物业有义务制止违建行为,并有恢复的义务,但是物业并未履行。(付物业合同)
并且几位业主明确表示:物业态度等等问题暂且不讲,单说这新房子还不到2年,业主购房加装修花了至少也有150多万,现在就已经出现了地面塌陷,楼顶裂纹等现象,那10年,20年后呢?咱们买套房子,要么是半辈子的积蓄,要么是孩子花的父母的血汗钱,这么下去,要是成了危房,公民个人的财产安全如何保证?社会公平何在?
另外几位业主还说:我们一直跟金地物业(物业和地产是一家,都是金地)表示,我们不交物业费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促使金地能够履行物业的基本义务,并且,如果物业连这种破坏楼梯承重墙,深挖地面,破坏外部墙体,直接将墙体破开等现象都不管理,我们业主不明白,我们每年交的2.16元每月每平方的物业费,所谓的给我们提供的五级物业标准何在?这可是物业合同中明确说明的(付图)。
小编想说,物业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真的就应该被容忍吗?社会上屡屡出现的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就真的越来越严重吗?现象如此,有图有真相,可实地查看,深挖6米地面,地面塌陷,不到2年的楼出现楼顶裂纹,请问楼体上悬挂的永久性责任牌,究竟意义何在?物业公司的义务与责任究竟能否履行?整个小区300多户,一年100多万元的物业费,几十万元的车位管理费,小区广告费等,究竟有多少真正花给了业主,余下的钱又进了谁的腰包?
业主也说:物业公司应该赚钱,但是一个小区(不完全统计,据业主介绍统计)4-5名保安,1-2保洁,与其他小区共用的1名电工,1名水工等,这样的物业配置,请问真的是业主错了吗?如果真的错了,金地公司有没有责任呢?
金地公司公然的几十份起诉状,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如何维护物业与业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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