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起,
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3月7日,记者从烟台二中获悉,该校发布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通知,坚决禁止学生无故自行携带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进校园。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以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宗旨。通知明确指出:“原则上中小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烟台二中依据中学生特点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做以下明确规定:
坚决禁止学生无故自行携带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上交《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经年级、学校批准。带入校园后要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不可自行带入班级。一经发现,将给与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领回。
学校将设置全体教师监督监察机制。教师发现学生在学校自行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至班主任处或德育处进行处理;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自行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处理。
学校德育处、各年级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情况的检查活动,对自行携带手机的学生,除依据《烟台二中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并将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并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在教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如学生不配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需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学校所有大型活动,均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由班主任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必要联系,学校在教学楼、宿舍楼等有多部公用电话可供学生使用。各班主任电话及时公布给本班全体学生家长。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班主任。
学生家长是学生手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每日检查学生是否存在未告知家长和教师私自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情况。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学习进步,家校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学校良好的学习氛围。本规定自2021年3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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