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深情人设倒塌背后:配偶有权继承多少遗产? 在火灾中,朱小贞女士和三个孩子都不幸离世,但四人的死亡顺序对继承份额的影响很大:
第一种情况,三个孩子先去世,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林生斌和朱小贞;朱小贞去世后,再由她的父母和林生斌继承遗产。
第二种情况,朱小贞先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林生斌、三个孩子和她的父母;三个孩子去世后,他们的遗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林生斌继承,而孩子的姥姥姥爷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林生斌还在世的情况下无权继承。
第三种情况,无法确定四人的死亡时间,这时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推定死亡顺序。一般来说,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果死者都有继承人,但死者的辈分不一样,就要推定长辈先死亡。
根据目前能够检索到的信息,无法确认朱小贞和三个孩子的死亡时间,而死者都有继承人,只能推定长辈朱小贞去世在先,那么林生斌与亡妻父母的遗产纠纷实际上又回到了第二种情况,遗产的分配顺序和份额就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按照我国的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林生斌应当继承朱小贞三分之二的遗产,朱小贞的父母应当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
7月8日下午,林生斌再度发布微博,称67%的赔偿金已用于偿还房屋贷款、后事及维权等,剩余的33%全部留给朱小贞的父母,朱小贞的其它财产则至今还未过户,与岳父母“对簿公堂”也是误会。
按照律师的推论方式,这样的事继承上干脆就没法办,因为所有的情况都是假设,都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去假设,还怎么处理遗产,他举例子是母亲先死亡,然后孩子还要继承下,这样林还能继承孩子的,林就可得到二分之一的遗产,为什么不举例子孩子先死亡,那样遗产林只能得到三分之一。不管真傻假傻,同一顺序继承人,应限于遗产产生事件结束时各继承人的实际生存情况来决定,比如这个火灾结束的时候,作为继承人的孩子也不幸遇难,孩子就不能作为继承人了,没必要再去划个先后顺序,这就是没事找事,人为增大难度。其实我更关注的,是很多财产包括房子为什么至今不处理、不过户,就放在那里,是不是在等着娘家老人不在了?现在过户,老人有继承权,老人不在了再办继承,财产就全部都是林的了,看了很多这个事的文章,从头到尾林真可以说是一个精明人,俺觉得这样想一点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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