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600万!这种事千万别做了!
6月25日,卧龙派出所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隋某抓获。经查,2021年3月,隋某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了三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涉案流水达到370余万元,隋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隋某已被芝罘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13日,世回尧派出所经过研判上级推送的信息线索,锁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杨某,并将其抓获归案。经查,杨某在明知对方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信息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出售给对方使用,并从中获利,银行卡涉案流水达1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芝罘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21日,黄务派出所积极研判上级推送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在明知他人进行信息网络活动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其中王某名下的银行卡涉案流水达39万余元,王某某名下银行卡涉案流水达32万余元。
目前,王某、王某某已被芝罘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芝罘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