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出差去了青岛,没想到青岛的信号灯也实行了灭灯模式,于是我又重读了信号灯安装规范2016年的。发现里面写的规定,到现在来看,真的是反人类设计。
至于大家吐槽的灭灯,的确上面写过。上面用红框标注的就是,圆饼灯不能与方向灯同色同亮。如果设置了就应该灭灯或变成双圆饼灯。这不是最离谱的操作,最离谱的操作是下面这些。要是这个实行了,我觉得没有哪一个城市能做到。
1.右转灯如果启用,通行状态右转绿灯是灭灯的。
看到这个我都惊了,绿灯能随随便便灭灯吗,我看100%司机都会认为这灯坏了吧,而且交通事故风险极大,不带个倒计时你根本不知道其实灭灯就告诉你右转可通行,就怕给你突然来个黄灯让你猝不及防。
现在我只知道目前北马路-解放路是有右转专用的,前几个月的确是右转绿灯灭灯,后来是被投诉太多了才改回来的。讲真这个设计我是绝对反对的,太危险。
2.再看这个灯,实际上,这个标准不包括三秒闪烁,对,你没听错,就是不带三秒闪烁,就是直接性的亮黄灯。如果不信可参考人行灯亮灯规则。
再看上面的图,根本没有闪烁的,所以其实三秒闪烁也是不符合国标的。
目前完全实现国标的城市,可以参考北京,emmm,北京的堵车看来是有原因的.......
不得不说,这个信号灯国标,很差劲。好在对于倒计时并没有什么规定,这个可以安装,否则按这个国标实行,民意看至少9成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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