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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禁止燃放鞭炮的人大多数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海天路以北(含海天路)—龙山街以东(含龙山街)—海园路以南(含海园路)—东凤大道以西(含东凤大道)。 

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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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克罗夫特 LV1 虾皮
    2楼
    12-22 17:44 · 山东
    回复
  • dreamers LV14 海象
    3楼
    污染太重了,可以选择电子烟花
    12-22 17:52 · 山东
    回复
  • fnnmylove LV17 座头鲸
    4楼
    该用户已被禁言,内容自动屏蔽
    12-22 17:54 · 山东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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