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教育上、生活上、陪伴上,坛子里做家长的朋友们可以来聊聊你的育儿经。

刚才看到一个离婚的案子,男方以女方没有经济收入为由要求子女随男方生活;女方认为自己一直全职带娃,且孩子一直生活在娘家,生活起居形影不离,两个孩子应该随女方生活。最后法官判给了女方。
简单介绍一下案件内容。
男方蔡某和女方朱某2012年经朋友介绍相识,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
近年二人因聚少离多矛盾不断,蔡某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以朱某长期不工作、不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为由,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朱某眼看婚姻挽救无望,表示同意离婚,但坚决要求两个孩子随自己生活。她表示,婚后自己全职带娃,孩子一直跟随她生活在娘家,而且她如今已找到收入可观的工作,父母也愿意帮其一同照顾孩子。
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多次,但因蔡某不接受两个孩子均随女方生活,调解未成。
如皋法院审理认为,朱某虽婚后未工作,但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对孩子付出较多,且两个孩子年龄尚小,自出生后一直随被告共同生活在被告父母处,长期由朱某及其父母共同照料,生活起居形影不离,现又一同在朱某住所地上学,且朱某已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具备抚养两个孩子的经济基础。
由于蔡某的工作地点在外地,甚至对孩子的任课老师及儿子的就读学校均不清楚,显然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此外,两个孩子均不愿意与彼此分开,强行将两人分开无疑对孩子造成更大伤害。不能让女方的无形付出成为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托辞。
综上,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均随母亲朱某一同生活,由蔡某补贴抚养费。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处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