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朋友出差临沂想到的
前几天朋友去临沂出差,接待单位中午、晚上都安排了饭局,两顿饭都有炒鸡。因为我老家也是鲁中地区,所以朋友闲来就与我讨论起吃鸡的问题,以解心中疑问。
由此,我想起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去别人家里做客。有时候去之前我爸会特别叮嘱我说如果有炒鸡,不要吃里面的鸡头、鸡爪和鸡翅。当时并不理解,长大一点才懂。前些年我们那里普遍比较穷,炒鸡算是招待客人相当隆重的菜。很多人家里不能拿整只鸡待客,只能炒半只鸡,客人不吃鸡爪、鸡头和鸡翅,是方便主人下次待客的时候再用一下(半只鸡充当整只)。
现在想来主人和客人这种默契,既温馨又酸楚。可能正是普通百姓大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当我们读到“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这样的诗句时才会感到诗人的豪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