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东关路等处电子执法抓拍系统的公告 牟平区东关路已全部拓宽改造完成,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在牟平城区及东关路全路段各重点路口实行智能化交通管理,本次公告包括十五处电子警察路口,十一处违法停车抓拍点位。
电子警察具体地点为:东关路与烟霞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三山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金埠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崔山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新区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宁海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政府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工商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新建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雷神庙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新城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北关大街十字路口;
东关路与酒厂街十字路口;
牟平西郊路与工商大街路口;
牟平牟兴路与宁海大街路口。
十一处违法停车抓拍地点为:东关路与新城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北关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政府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新建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工商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酒厂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宁海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新区大街违停抓拍点;
东关路与崔山大街违停抓拍点;
牟平牟兴路与宁海大街违停抓拍点;
宁海至北关路段牟兴路违停抓拍点,
凡在上述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变换车道、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停车、大货车闯禁令、不礼让行人、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使用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将被自动抓拍系统拍照。本系统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启动使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1日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城区新增和复用中、重型货车以及渣土车闯禁行抓拍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整个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查中、重型载货汽车及运送渣土车辆闯禁行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休息、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2年10月1日在牟平城区各主、次干道启用一批中、重型载货汽车及运送渣土车辆闯禁行抓拍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名称牟平滨海东路与鱼鸟河卡口
牟平滨海东路与大窑西卡口
牟平滨海东路养马岛大桥北卡口
牟平昆嵛山路与工商大街卡口
牟平昆嵛山路与新建大街卡口
牟平昆嵛山路与天华街入城卡口
牟平北关大街端午山入城卡口
牟平东关路跨线桥卡口
牟平东关路与三山大街卡口
牟平东关路与雷神庙入城卡口
牟平牟山路与三山大街卡口
牟平牟山路与雷神庙入城卡口
牟平西郊路跨线桥卡口
牟平西郊路与新城大街卡口
牟平西郊路与工商大街卡口
牟平北关大街与西郊路入城卡口
凡在上述城区禁行路段违反规定行使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及运送渣土的货车将被电子自动抓拍系统拍照,其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生效,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1日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处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