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有“人情味”的莱阳交警
4月25日上午,本人路经莱阳,在莱阳市联通公司南门处为躲避突然变道的电动三轮车驶入对向车道,被莱阳交警判罚逆向行驶。
如图所示,当时虽然车速并不快,但因距离太近,刹车距离不够长,如果不转向必然会撞向三轮车,只能借道对向车道,本人知道该路段是黄实线,不该借道,可我想问的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是以交规为先,还是以人为先?
以下是与莱阳交警电话沟通的部分内容:
本人:三轮车突然变向,刹车是刹不住的,要不然就得撞上他。
交警:这个没法给你撤销。
本人:这个太不人性化了,我是为了躲他,你们要是这么处理我肯定得投诉,难不成我非得撞上他吗?
交警:这个不是躲,你也不能为了躲他来违法啊
本人:你这意思,我撞上他就不违法了是吗?
交警: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如果对象车道突然来车怎么办?
本人:现在的问题是,他突然变道,我如果不打方向,我就会撞向他,你说我怎么办?
交警:我们的处罚没有问题,如果你对违章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本人:我去哪边办理行政复议?
交警:你去违章办,把这个违章处理一下。
本人:我得先去趟莱阳是吗?
交警:是的,你得在我们这行政复议。
本人:你要这样的话,我得把这事儿在网上说一说。
交警:如果你这帖子歪曲事实对我们产生了不良影响,我们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莱阳交警来看看,我有没有歪曲事实,你们莱阳交警是真有人情味儿,你们在做出处罚的时候不看全吗???你们自己拍的照片,照片上显示的还不够清楚吗?你说我违法了,我承认,我确实属于逆向行驶。但我委屈,我想说的是,你们作为执法者一丁点儿的温度都没有吗?作为执法者的前提也得是个人吧?!是个人也总得有人情味儿吧!如果那个电动三轮车是你们这些执法者的家属呢?你是希望我违法驶入对向车道避开他还是希望我撞向他?你们伸伸手给我做个处罚容易,且不说我去你们莱阳这个复议能不能有用,我还得为这事儿专程跑一趟莱阳,你把一切都甩给了制度,制度是你们丧失人情味的理由吗。
按照你们莱阳交警的逻辑,这个违法的三轮车车主,我如果撞向他,他还全责,我也不违法,可我能这么干吗?我是个人!我有人情味儿!我要是撞了他,他的家庭怎么办?!我就想不明白,我分明是做了件好事,在你们莱阳交警的眼里怎么就成了个不可撤销的违法行为了呢?!
身边有圣母说区区二百块而已,何必跟交警计较,我想跟旁边那些圣母们说,我为什么不计较,拯救了一个家庭不表扬也就罢了,还要背个违法处罚,我凭什么不计较?!我确实有错,但这个错与我对这个三轮车家庭带来的好处相比,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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