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对象你能接受吗
今天听一个同事说跟女朋友分手了,之前听他说谈的很好,各方面都很合适,忍不住问了原因。男方家是市区的,女方家在周边县城,家里还有个弟弟。两人准备谈婚论嫁了,女方说结婚不要求彩礼,男方说家里彩礼准已经备了十万零一。女方婚前自己存了十六万,跟男方说打算婚前付个首付,在烟台买个小房子,名字写女方的,将来把女方父母接到这个房子养老。但男方不愿意了,因为婚后女方要还贷款(女方收入应该是可以的),而且房子将来还要给女方父母住,最终两人分手了。
我觉得女方自己买房子,又有能力还贷款,房子给父母住其实也没什么,老人百年之后房子也还是他们的。再者两个老人住的近了,将来还能帮他们带带孩子。也可能男方考虑未来共同还款压力大,不想承担太多压力。如果换做大家,会选择这样的女朋友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