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问题?烟台公布举报电话
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公告
为贯彻全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部署,收集解决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方面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
一、投诉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交还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相关物业服务问题。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二、不予受理情形
1.与投诉范围不相符的;
2.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4.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依法依规并提供相应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合同等),要对举报和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35-6900123,邮箱wyk6918081@163.com